生效日期:2022年8月14日
为使用动劲云云主机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云主机服务等级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SLA”),以及《动劲云业务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限制、免责条款或者其他涉及您重大权益的条款可能会以加粗、加下划线等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
除非您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请您不要购买或使用本服务。您单击“同意”、“下一步”或您的购买、使用等行为或者您以其它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
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
1.1 云主机服务:是指一种可以自助获取、弹性伸缩的计算服务;通过虚拟化技术整合IT资源,为用户提供可按需使用的计算资源服务,帮助用户更为快速和灵活的构建应用;用户可以根据需求选择不同的CPU、内存、操作系统、存储和网络规格。
1.2 服务开通日:指动劲云对用户所订购服务的交付之日。
1.3 服务周期:一个服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首个服务周期以服务开通日开始至当月末日。
1.4 服务周期总时间:指每个服务周期内的总天数×24(小时)×60(分钟)。
1.5 服务不可用:当服务系统中的访问日志证明,云主机因动劲云原因连续超过5分钟时间无法访问并且无法使用。
1.6 服务不可用时间:一个服务周期内云主机不可用时间的总和。若单次不可用少于5分钟的,不计入不可用时间。服务不可用时间不得重复计算,即每个服务周期的服务不可用时间不计入下一服务周期的服务不可用时间。
1.7月度服务费:指在一个服务周期(即自然月)内,用户就该服务周期内的服务所支付的服务费总额,如用户一次性支付多个服务周期的服务费,则将按照所购买的月数分摊计算月度服务费。
2.1 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性计算方式: 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性=(该服务周期总时间-该服务周期服务不可用时间)/该服务周期总时间*100%
2.2 服务可用性承诺 动劲云提供的本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5%。如未达到上述可用性标准(属于免责条款情形的除外),您可以根据本协议第3条约定获得赔偿。
3.1 赔偿标准
动劲云将按照下述标准为您提供赔偿,赔偿方式为代金券(具体以动劲云官网发布的代金券相关规则为准),且赔偿总额不超过未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当月用户就本服务支付的月度服务费(不含用代金券抵扣的费用)。
服务可用性低于99.95%但等于或高于99%,赔偿代金券金额月度服务费的10%
服务可用性低于99%但等于或高于95%,赔偿代金券金额月度服务费的25%
服务可用性低于95%,赔偿代金券金额月度服务费的100%
3.2 赔偿申请时限
3.2.1 您可以在每月第五(5)个工作日后对上个月没有达到可用性的实例提出赔偿申请。您提出赔偿申请后动劲云会进行相应核实,若双方对某服务周期的服务可用性的计算出现争议,双方均同意最终以动劲云的后台记录为准。
3.2.2 赔偿申请必须限于在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的相关月份结束后两(2)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赔偿申请将不被受理。
由于以下原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不计入服务不可用范畴、服务不可用时间和动劲云赔偿范畴,动劲云无须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4.1 动劲云预先通知您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
4.2 任何动劲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4.3 由于您的应用程序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4.4 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4.5 您的疏忽或由您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4.6 您未遵循动劲云产品使用文档或使用建议引起的。
4.7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网络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不可抗力引起的不可用。
4.8 您不付费或欠费导致的服务不可用或服务不达标的。
4.9 非动劲云原因造成的服务不可用或服务不达标的情况。
4.10 属于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协议、相关规则或动劲云单独发布的相关规则、说明等中所述的动劲云可以免责、免除赔偿责任等的情况。